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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保护条规之商标侵权审查程序?

2019-01-21 17: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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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是一种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在我国的商标法中,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如果是驰名商标,将会获得跨类别的商标专用权法律保护。在商标法中,商标专用权的相关保护条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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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法中第六十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或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品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贰拾伍万元以下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众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标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到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时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商标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反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检查;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检查与侵犯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对商标权属存在意义或者权利人同时向人民法院提出商标侵权诉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中止案件的查处。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或者终结案件查处程序。

  关于商标法对商标侵权审查和判定的程序就讲到这里了,商标侵权问题,可以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还有第六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商标侵权的问题,尽管到鱼爪网进行客服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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